医院名称 | 案件情况 | 时间线 | 判决结果 | 涉及法规及依据 | 案件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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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江南医院 | 9名股东被以涉嫌诈骗医保资金罪名抓,后股东以医院名义起诉永嘉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要求支付医保报销款;此前医保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要求医院退回骗取的医疗保险基金并罚款 | 2015年12月16日,医院挂牌成立;2016年11月,9名股东陆续被抓,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冻结379万余元医保基金;2018年12月,中国之声报道案件;2019年12月,法院一审判决出炉;2021年8月,被诉中止协议通知被确认无效;2023年5月29日,收到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一审行政判决书,撤销医保局行政处罚决定;近日,一审法院支持医院要求医保中心支付医保报销款诉讼请求 | 一审法院判决永嘉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江南医院支付医疗保险报销款300万余元;撤销医保局要求医院退回骗取的医疗保险基金377万元并罚款1500余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 《关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浙价费(2005)140号文件)、《转发发改委卫计委人社部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医(2014)87号文件);此前温州市相关条文已被发改委否定,且其位阶低于浙江省同类法规 | 股东被羁押期间医院关门;医院希望讨回医保费用来结算员工工资、药品、医疗器械、房租水电费等 |
绍兴袍江医院、义乌稠州医院、义乌明生眼科医院 | 以刘某明医生为首,联合市场部人员,利用医保政策,通过虚假诊断、夸大病情、伪造病历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 | - | 检察院指控刘某明等人诈骗罪;刘某明不认账,称自己不知医院骗钱运营情况 | - | 提醒中老年人警惕免费、优惠医疗宣传,注意钱包安全 |
武汉爱尔眼科医院 | 武汉爱尔眼科医院副院长王勇诉武汉市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艾芬名誉权纠纷 | 2020年5月,艾芬在武汉爱尔眼科医院进行人工晶体植入手术治疗白内障,王勇是主治医生;近日,一审判决结果宣布 | 被告艾芬败诉,停止侵犯王勇人格权的行为,5日内删除微博账号“急诊向日葵艾芬”发布的案涉有关王勇的内容,在其微博首页连续60天置顶刊登赔礼道歉声明,为王勇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向王勇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和公证费6000元;王勇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 | - | 艾芬表示下一步准备上诉 |
备注:永嘉江南医院案件中,对于医保报销款中晶体金额作价有规定,应按照实际购进价加高不超过5的差价作价,单件不得加价超过100元;但江南医院举证时提出140号文件适用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而江南医院是营利性医疗机构。
术语解释: - 医保报销款:指参保人在就医后,按照医保政策规定,由医保机构向医疗机构支付的用于报销医疗费用的款项。 - 行政处罚决定: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决定。 - 名誉权纠纷:指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而引发的纠纷,名誉权是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